根据《2025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5〕4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员工本人申请、员工工作办公室审核、公司评审小组审议,拟推荐吴宇航同学参评2025年度宝钢优秀员工奖,现将推荐结果公示如下:
姓名 |
专业班级 |
学号 |
吴宇航 |
2023级人工智能 (创业菁英班) |
202305800820 |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3日至6月27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公司员工工作办公室(员工中心309,电话:0731-58298533)反映。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 卓越工程师公司员工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