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院(系)、各位员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湖南“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助力全省青年投入创新创业实践,公司决定组织参加2018年度湖南省青年创新创业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一)青年毕业生湖南省内和湖南省外派遣回湘的湘籍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五年以内),包括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项目申请人必须为所申报项目企业的法人代表,并已在工商部门登记领取了该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详见附件二):

1.品学兼优,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和自主创业能力;

2.申请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导向,具有一定的技术先进性和开发价值,市场前景较好;

3.依法登记并取得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具有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和固定的营业场所,担任所创办企业的法人代表;

4.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成功申请湖南省青年创新创业扶持资金的创业项目不能重复享受该项政策。

二)创业导师创业导师需具有6年以上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或从事与创业就业相关的专业领域工作6年以上,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详见附件三):

1.热心公益,不以营利为目的;

2.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3.热诚待人,尽职尽责;

4.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资助方式

  一资金资助本年度湖南省青年创新创业扶持资金由湖南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以下简称“创基会”)负责实施。具体如下(详见附件二):


1.从事个体经营的青年,单个项目资金扶持额度不超过3万元。到基层担任老员工村官和选调生立足派驻地开展创业的,单个项目资金扶持不超过5万元。

2.青年或青年创业团队创办企业的,单个项目资金扶持额度一般不超过20万元。青年或青年创业团队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项目扶持金额的30%。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3.青年自主创业的科技项目获得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资助资金的,按上级部门资助金额30%的比例给予配套扶持,一般不低于3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获得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立项的项目或创新成果但未获得资金支持的,给予5至1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

4.青年创新创业“精准扶贫”项目资助将列入团省委扶贫攻坚总体方案,单个项目资金扶持额度一般不超过20万元。

  二导师帮扶。创基会将为“湖南省青年创新创业扶持资金”建立导师库,为创业企业和项目提供导师长期跟踪服务。具体如下(详见附件三):

1.提供经营管理经验和商业指导;

2.提供法律、财务等专业知识和经验;

3.提供鼓励、安慰、倾听等情感支撑;

4.启发思考,分享对问题的不同见解;

5.提供建设性观点与指导意见;

6.提供诚信、责任和感恩的文化教育;

7.定期参与由创基会主办的创业沙龙或论坛,分享自己的相关经验并对创业青年进行指导,为创业青年答疑解惑。

    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按照相关要求填写《湖南省青年创新创业扶持资金项目申请表》(见附件一中附件1)或《湖南省青年创新创业“精准扶贫”项目申请表》(见附件一中附件2)(后者要求项目申报人有建档立卡贫困证明),并填写《创业指导服务申请表》(见附件一中附件3,注:无需求可填“无”),申请导师服务。

此次申报活动中,创业导师可填写《创业指导服务申请表》(见附件一中附件4),申请加入创业导师队伍。

   四申报时间

请各有关单位、院(系)积极组织动员,以院系为单位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于4月20日17:00前提交至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员工创新创业中心办公室(员工活动中心501室),电子版发送至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员工创新创业中心邮箱:1194903451@qq.com。

  五工作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院(系)高度重视项目筛选工作,审核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合规性,并与项目申报人进行面谈了解,对项目逐一实地考察;及时收集、报送项目申请表格和报名材料并统一汇总,帮助青年创业者协调当地人社、工商、税务、扶贫办等部门审核相关申报材料。

2.请各有关单位、院(系)积极推荐优秀创业导师,配合创基会完成创业项目和创业导师的对接帮扶。

3.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要确保专款专用、规范实施,要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工作项目的实施,确保湖南省青年创新创业扶持资金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规定使用。团省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审计厅等单位届时将对资金使用情况组织专项审计和严格检查。

 

联系人:张模蕴老师  0731-58292221

  景灿涛老师      15343224983

        陈伊琳老师    17673201052

 

 附件: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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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9日